Saturday, April 02, 2005

公共電視公娼化---我們何時才有BBC?

新聞內容:
台聯立委召開記者會,批評公共電視播出歌手羅大佑於《UBU硬地音樂展》中所演唱的〈綠色恐怖分子〉、〈阿輝仔飼著一隻狗〉詆譭國家前、現任元首,並以公視由國家編列預算維持為由,認為此舉「等於是飼老鼠咬布袋」;並揚言若公視不道歉,要刪除其預算。公視隨後發表新聞稿認錯,表示「播出該兩首歌曲並不適當」,並說「除將進行內部檢討與處置,制定更為明確之節目製播規範與審查機制,並就該播出涉及人格權及個人名譽,向相關當事人表達歉意」。

誰飼的老鼠,咬誰的布袋?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Moment/newfocus-index/0,3687,940402021+94040224+0+174325,00.html
2005.3.31/時論廣場劉昌德、簡妙如(兩位作者皆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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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,有人擔憂公共電視可能受到政治勢力的不當干預,這就是了。如果,有人要指責公共電視有服務特定文化品味之嫌,這就是了。如果,有人要說台灣政治人物箝制言論自由、傷害本土多元文化,這就是了。這次事件,正代表著台灣的公共媒體走了回頭路,民主政治走了回頭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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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聯立委首先以公視接受國家預算,以為公視是「政府飼的老鼠」,這恰恰違背了公視作為獨立媒體的立法初衷。根據公視法,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公視,是要「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,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」,而不是組織一個政府的傳聲筒。同樣根據公視法,這個電視台「屬於國民全體,其經營應獨立自主,不受干涉」。如果說公視真是隻老鼠,它的主人不是政府、政黨、或特定政治人物,而是全體人民。
......如果,台灣人民真的有什麼「布袋」可言,這個多元文化的節目,就是我們難得的多彩布袋。
因此,為了達成公視法中「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」的目的,公視不應該對羅大佑的創作進行審查。退一步來說,就算羅大佑創作的歌曲裡,對於特定人物有毀謗的嫌疑,那也是羅大佑本人要去面對的法律問題,而不是由公視將他的表演「消音」。
再者,文化性的創作與新聞製作不同,首先,它不像新聞製作是組織性的產製、媒體必須對當中所有內容負責。其次,文化性的節目,要容納更多的「異端」,才能夠刺激另類文化創作的產生。要「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」,就不能像公視的道歉啟事中所說,對創作人「設置審查機制」。
身為公視的觀眾、獨立音樂與多元文化的支持者、以及民主政治與社會的信仰者,我們要說,這次事件中若真有「飼老鼠咬布袋」的問題,應該正是台灣人民所養的公視與台聯,各自以不當的政治干預以及軟弱的錯誤反應,咬破了我們好不容易織就的表達自由、多元文化與獨立媒體的可貴布袋。

聲援羅大佑 李敖:公視是公娼?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Moment/newfocus-index/0,3687,940402020+94040224+0+174325,00.html
著名歌手羅大佑下午召開記者會,針對公視因播出他唱的「綠色恐怖份子」、「阿輝飼著一隻狗」遭台聯立委抨擊而提出說明,他在記者會中撥弄吉他,哼唱沒有歌詞的歌,表達對音樂創作的執著,他說,如果真有得罪人,他可以抱歉,但不能因抱歉而不創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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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後趕到現場聲援羅大佑的李敖,則毫不客氣的批評公視把自己當公娼,他說,公視老闆胡元輝,從台視、民視、中央社,到公視,走到哪就污染到哪,胡聲稱公視如何運用政府預算,事實上政府預算是老百姓的錢,公視當然應讓老百姓發聲,羅大佑根本不是為公視錄的,只是演唱會而已,公視把基本意義都弄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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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公視已經坦承,播出羅大佑演唱的這2首歌曲並不適當;主辦單位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昨也提出聲明,指出文建會去年補助該協會的「UBU硬地音樂展」50萬,是鼓勵獨立廠牌的音樂呈現,並非補助任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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